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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详说外地留京条件

1999-01-23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邓一 我有话说

近日,北京市人事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处韩庆林处长就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就业问题作了说明。

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留京就业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请问我市1999年是否还要引进接收一批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从1999年北京市高校毕业生供需情况看,硕士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和一部分专业的本科生完全依靠北京生源毕业生是无法满足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因此,1999年我市在积极妥善地搞好北京生源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前提下,将继续按照保证重点、照顾急需、严格控制、加强管理的原则引进接收一定数量的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重点补充到:地处远郊区县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普教系统及重点科研教学单位、承担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

为了切实保证引进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质量,我市各用人单位接收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要按照市人事局的要求,填报年度需求计划,市人事局根据各用人单位的需求和当年北京生源毕业生的供给情况,向用人单位下达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计划指标。未被列入计划的用人单位,不得接收非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各用人单位接收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2)系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国务院各部委所属院校的统分或并轨毕业生;(3)所学专业为北京市紧缺专业;(4)德、智、体等方面表现比较突出,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推荐进京或留京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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